产品搜索 Product Search
新闻资讯 News More
- 清洗高压风机时要注意这些问题-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粉尘检查仪的使用场所-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ROHS检测仪使用时对环境的要求-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数显混凝土渗透仪的安装及使用-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水泥胶砂振实台的安装-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气相色谱仪使用气体纯度和选择-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热线风速仪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离子色谱仪基本操作及注意事项-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低压断路器安装注意事项-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可见分光光度计的操作步骤-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漏电保护器自行跳断检查方法-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原子荧光光谱仪的操作步骤-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扭力试验机使用中要注意事项-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气相色谱仪的安装调试-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More
电 话:021-64208466传 真:021-67801892-810
手 机:136 7184 3966
邮编:201108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D幢1833号
环境试验设备环境条件的可重复性
发布日期:2024-01-05 00:00
一台环境试验设备可能用于同一类型产品的多次试验,而一台被试的工程产品也可能在不同的环境试验设备中进行试验,为了保证同一台产品在同一试验规范所规定的环境试验条件下所得试验结果的可比较性,必然要求环境试验设备所提供的环境条件具有可重复性。这也就是说,环境试验设备施用于被试验产品的应力水平(如热应力、振动应力、电应力等)对于同一试验规范的要求是一致的。环境试验设备所提供环境条件的可重复性是由国家计量检定部门依据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所制定的检定规程检定合格后提供保证。为此,必须要求环境试验设备能满足检定规程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及精度指标的要求,并且在使用时间上不超过检定周期所规定的时限。如使用非常普遍的电动振动台除满足激振力、频率范围、负载能力等技术指标外,还必须满足检定规程中规定的横向振动比、台面加速度均匀性、谐波失真度等精度指标的要求,而且每次检定后的使用周期为二年,超过二年必须重新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